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,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20年物资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,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。 一、项目名称: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20年物资采购项目 二、项目编号:DHZB-CHW-2019066 三、采购内容: 本次磋商采购共八包,报价人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报价,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。
3、供货地点: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(甲方指定地点) 4、供货期限:一年 四、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: 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3、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; 4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5、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;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 7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五、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需携带以下证件: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、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;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、委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;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;、投标人在公告发出之日起(包含公告发出之日)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(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为准,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;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,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,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。)。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。 六、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、磋商文件发售时间: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(北京时间8:30-11:30,14:30-17:30,公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; 2、磋商文件发售地点: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项目管理分公司; 3、磋商文件售价:人民币伍佰元整¥:500元,磋商文件销售不退。 七、响应文件的递交 1、投标响应递交的截止时间、地点:详见磋商文件。 2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 八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和《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官网》上同步发布。 九、联系方式: 采购单位: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联系人: 张先生 联系电话:0355-3128018 采购代理机构: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:长治市威远门路103号(人才市场南,院内二楼) 项目联系人:冯先生 电话及传真:0355-2110003 18835505968 (责任编辑:系统管理员) |